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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保险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部(公司)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石化股份物储〔2007〕21 号 2007 年 2 月 28 日) 各处室、办事处、境内外子公司: 为实现部(公司)保险业务统一管理、统一费率、统一对外签约,现将部(公司)保险业务管理 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 年度保险公司选择 (一)根据部(公司)货运保险招标结果,确定部(公司)2007 年度境内合作保险公司为:中 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各业务处室、办事处、境内子公司应在上述五家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选择不超过两 家开展业务。各单位开展具体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 1。 (三)境外子公司选择境内保险公司开展业务时,必须在上述五家保险公司中选择,境内境外 保险公司不得突破两家,所选保险公司名单报物流与储备管理处备案。 二、保险费率 (一)部(公司)2007 年度保险业务实施统一费率(见附件 2),各单位必须按照统一费率与保 险公司进行结算。 (二)境外子公司选择境内保险公司开展业务时,必须按照统一费率进行结算。选择境外保险 公司开展业务时,结算费率报物流与储备管理处备案。 (三)各单位应按规范程序办理保险业务,保险费直接支付给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 构,不得增加任何付费中间环节,严禁付费不出单或付费出假单情况发生。 三、保险协议 (一)物流与储备管理处负责统一与五家保险公司签订 2007 年度保险合作协议书。各单位负责 在该协议书项下操作具体保险业务。协议书中未涉及的内容由双方业务执行单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并作为该协议书的附件。 (二)物流与储备管理处负责将 2007 年度保险合作协议书录入到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单位 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据此办理保险业务。 (三)各单位如选择两家保险公司,需与保险公司书面约定各自承保范围,避免因保险公司承 保范围不明确造成漏保情况发生。 四、其它要求 (一)2007 年度部(公司)本部、各办事处及境内子公司需自行办理的财产及车辆等保险业务 须在上述五家保险公司中办理。 (二)各单位每月 5 日前以 EXCEL 表格形式向物流与储备管理处报告上月保险业务情况,格式 见附件 3。 (三)出现保险纠纷或事故,相关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向物流与储备管理处报告。 (四)各单位于 3 月 10 日前向物流与储备管理处提报保险(物流)业务负责人及业务员各一名 (见附件 4) 。 (五)统一费率和协议书自 2007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 (部)公司 2007 年度进出口户物运输保险统一费率 费用(率)名称 进口户物运输保险统一费率 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统一费率 包装方式 集装箱 散装 集装箱 散装 运输航 运输方式 仓至仓 港至港 仓至仓 港至港 仓至仓 港至港 仓至仓 港至港 线 费率 货物种类 费率‰ 费率‰ 费率‰ 费率‰ 费率‰ 费率‰ 费率‰ 费率‰ 设备、备件类 0.87 0.72 1.20 0.92 0.92 0.75 1.28 0.91 材料类 0.83 0.68 0.93 0.82 0.89 0.72 1.00 0.87 海、陆联运 固态 0.87 0.72 1.07 0.88 0.86 0.71 1.06 0.87 化工产品类 液态 0.75 0.65 0.83 0.73 0.78 0.68 0.88 0.77 远洋 设备、备件类 0.72 0.58 0.97 0.84 0.76 0.61 1.00 0.83 材料类 0.70 0.56 0.80 0.63 0.75 0.59 0.87 0.69 空、陆联运 固态 0.63 0.51 0.60 0.52 0.67 0.53 0.64 0.55 化工产品类 液态 0.65 0.53 0.61 0.55 0.68 0.57 0.66 0.58 设备、备件类 0.82 0.60 0.97 0.85 0.86 0.67 1.04 0.87 材料类 0.78 0.65 0.87 0.75 0.83 0.68 0.93 0.80 海、陆联运 固态 0.85 0.72 1.00 0.85 0.84 0.71 1.03 0.84 化工产品类 液态 0.70 0.60 0.78 0.63 0.73 0.61 0.82 0.67 近洋 设备、备件类 0.72 0.58 0.90 0.80 0.76 0.61 0.93 0.79 材料类 0.70 0.55 0.80 0.63 0.70 0.55 0.87 0.69 空、陆联运 固态 0.63 0.51 0.59 0.52 0.67 0.53 0.62 0.55 化工产品类 液态 0.65 0.53 0.61 0.55 0.68 0.57 0.65 0.58 注:款承保条款:(1)中国运输户物保险条款一切+战争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条 (2)散装液体化工产品免赔率为保险金额的 0.3%。
关于加强部(公司)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石化股份物储〔2007〕21 号 2007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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