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搜索
切换导航
首页
频道
能源造价
通用规范
知识分享
首页
能源造价
通用规范
知识分享
上传文档
我的文库
软件服务
设备、材料(含进口)采购 保管及税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 关于调整代理进口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石化股份物财〔2006〕95 号 2006 年 8 月 28 日) 各处室、办事处、境内子公司: 为进一步降低集团公司各企业、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进口业务的代理成本,规范代理进口 业务收费管理,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决定,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各处室、办事处、境内 子公司代理中国石化集团内部企业的进口业务的收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代理设备、材料进口业务收取的代理手续费最高不得超过 1%;代理化工品进口业务收取的代 理手续费最高不得超过 0.9%。 2.代理进口业务收取的银行手续费率最高不得超过 0.15%。 3.代理进口业务的其他报关、保险、港口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不得加价收取任何名 目的费用。 各处室、办事处、境内子公司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结算,不得超标准收费。对违反上述规 定的,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 关于采购保管费的取定 (中国石化建标函〔2005〕447 号 2005 年 11 月 21 日) 宁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来函收悉。根据《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 (中国石化〔2000〕建字 476 号),设备、主要 材料运杂费是由运输费和采购保管费构成。在运杂费定额的测算取定时, 运输费占运杂费的 63..33%, 采购保管费占运杂费的 36.67%。因此,不同的运杂费率中采购保管费率为: 序号 地区类别 运杂费占出厂价(%) 采购保管费占出厂价(%) 1 一 6 2.2 2 二 7 2.57 3 三 8 2.93 4 四 9 3.3 5 安装材料 5.5 2.02
关于调整代理进口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石化股份物财〔2006〕95 号 2006 年 8 月 28 日)
通用规范
>
2018及以前
>
2017以前
>
文档预览
3 页
0 下载
422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如果当前文档出现乱码或未能正常浏览,请先下载原文档进行浏览。
本文档由
savas13
于
2019-12-23 10:43:02
上传分享
举报
下载
原文档
(335.84 KB)
收藏
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1+1=?( 答案:
2
)
评论列表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最新文档
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 2017年2月9日)
关于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31号 2015年12月18日)
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 2018年4月12日)
关于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71号 2012年9月18日)
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 2014年12月23日)
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 2017年4月25日)
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 2015年4月2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口环节收费管理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5〕610号 2015年11月4日)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 2011 年 3 月 16 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工程造价术语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35号 2013年2月7日)
1
/
3
评价文档
5 个金币
下载文档(335.84 KB)
回到顶部
×
下载提示
文档下载,需要消耗您
5
个金币。
您确定要下载
关于调整代理进口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石化股份物财〔2006〕95 号 2006 年 8 月 28 日)
文档吗?
×
分享,让知识传承更久远
×
文档举报
举报原因:
垃圾广告
淫秽色情
虚假中奖
敏感信息
人身攻击
骚扰他人
×
收藏文档
收藏文档
请选择收藏夹
请选择收藏夹
没有合适的收藏夹?去
创建收藏夹